(一)普卡及金卡等级卡产品:客户消费及分期产生的积分,2021年2月1日0时前入账的积分永久有效。自2021年2月1日0时起,新增积分有效期按照产生月份起,有效期为60个月。
(二)白金卡等级卡产品通过消费及分期产生的积分有效期为永久有效。
(一)在您持卡期间,按照交易入账金额单笔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,不足1元部分向下取整,积分在交易入账日后的T+2日内入账并生效。累积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积分商品、礼券或相关增值服务。附属卡不单独累计积分,所获积分自动合并计入其主卡账户中。
(二)您在万事达网络及VISA网络的消费都有积分。
(三)卡产品特殊规定
1.金卡等级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在其生日当天消费积分翻倍。
2.白金等级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在其生日当月消费奖励两倍积分,账单分期、交易分期及现金分期交易的每期分摊金额奖励两倍积分,分期撤销时扣减积分。
3.青春主题信用卡及轻松小熊主题信用卡线上快捷消费奖励两倍积分,具体商户范围请登录http://shop.psbc.com/psbc/709/449.html?uspm=3.34.100768.141.2.1查询。
4.其它信用卡(不含中原美食卡、分享卡及金叶卡)线上快捷消费奖励一倍积分,具体线上快捷商户范围详见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细则》http://shop.psbc.com/psbc/709/449.html?uspm=3.34.100768.141.2.1。
5.中原美食卡仅在商户代码(POS签购单商户编号或银联商户号第8至11位)为5441、5451、5462、5811、5812、5813、5814、7011及7012的消费赚取双倍积分,其它交易类型、商户类型及商户代码不赚取积分。
6.河北邮缘一族联名卡在指定联名卡商户刷卡消费奖励两倍积分,商户列表见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细则》http://shop.psbc.com/psbc/709/449.html?uspm=3.34.100768.141.2.1。
7.自动分期信用卡成长卡及鸿运卡分期分摊时计算一倍积分。
8.分享卡、金叶卡所有交易无积分。
9.新疆惠亲卡普卡在账单分期、交易分期及现金分期交易的每期分摊金额奖励三倍积分,分期撤销时扣减积分。
10.IC卡电子现金账户消费无积分。
11.华润通联名卡的特殊规定请您详见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细则》http://shop.psbc.com/psbc/709/449.html?uspm=3.34.100768.141.2.1。
您在银联网络的下列消费不累计积分:房地产类、汽车销售类、批发类、学校类、代扣代缴类、烟草结算款、保险类、医院卫生类、物流仓储类、公共事业类消费。所有卡产品在下列交易不累计积分:预借现金、还款、溢缴款领回、转账、预授权、手工调账、退货、有争议交易、网上支付(不含线上快捷支付)、信用卡年费、循环信用利息、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、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(如违约金、利息)及《领用合约》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。